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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要求:

试运用我国义务教育发展的理念和政策,评论该市教育局的这项改革措施。(18分)

试题解析:
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材料中,教育局出台的政策,出发点非常好,不再按照传统意义上重点学校和普通学校划分教育资源,在教育资源投入力度上根据学校的效益进行倾斜,这一点是值得鼓励的。

但是,在评比高效益学校时指定的评价机制是不合理的,只以学生的学业成绩和学校的升学率作为主要指标是不正确的,这样的评价机制会导致学校只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和学校的唯一标准,不能促进学生或者学校的全面发展,这一点是不对的。要建立全面的评价机制,综合考虑学校的教学、管理,学校的办学水平、设备,学生的学业水平等各个方面。

综上所述,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是国家的重要任务,要制定合理的、有效的措施保障义务教育的进行,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解析:

同上。

考点:基础教育课程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