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要求:
设在牛款付清之前,牛2生下一头小牛,该小牛的所有权归谁?为什么?
试题来源:2014年10月《合同法》真题及答案解析
试题解析:
答案:
乙。《合同法》第163条规定,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牛2生下的小牛即属于前述所说的孳息,依法应由乙所有。
解析:书面解析,稍后推出
考点:合同的效力,合同效力待定
设在牛款付清之前,牛2生下一头小牛,该小牛的所有权归谁?为什么?
乙。《合同法》第163条规定,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牛2生下的小牛即属于前述所说的孳息,依法应由乙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