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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要求:

计算甲企业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业务招待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要写明纳税调增或调减)。

试题解析:
答案: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销售(营业)收入的5‰。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限额1=50×60%=30(万元);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限额2=4 600×5‰=23(万元);两限额按较低者扣除,则应扣除23万元,超过的部分应予以纳税调增,故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0-23=27(万元)。

解析: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销售(营业)收入的5‰。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限额1=50×60%=30(万元);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限额2=4 600×5‰=23(万元);两限额按较低者扣除,则应扣除23万元,超过的部分应予以纳税调增,故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0-23=27(万元)。

考点: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