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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请假释建议书应当写明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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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要求:
提请假释建议书应当写明哪些内容?
试题来源:
2016年10月《法律文书写作》真题及答案解析
试题解析:
答案:
首部(标题、编号、罪犯基本情况);正文(事实依据、假释理由、法律依据和建议事项);尾部(致送机关名称,注明年月日,加盖公章,附项)
解析:书面解析,稍后推出
考点:监狱法律文书——执法文书,提请假释建议书
相似试题
对在服刑改造期间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且已执行符合法定要求刑期的罪犯,监狱依法提请法院审核裁定减刑时制作的文书是( )。
对服刑改造期间的罪犯符合法定假释条件,向法院建议审核裁定时制作的文书是提请假释建议书。该文书的制作主体是( )。
监狱制作的提请减刑建议书正文部分除应当写明事实依据和减刑理由外,还应写明( )。
简述监狱起诉意见书与公安机关起诉意见书的区别。
提请减刑建议书的正文部分除应写明事实依据和减刑理由外,还应当写明减刑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