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专业
民事诉讼法学
选择科目
合同法
国际私法
国际经济法概论
婚姻家庭法
劳动法
法律文书写作
外国法制史
公证与律师制度
房地产法
保险法
金融法
中国法制史
民法学
法理学
刑法学
经济法概论(法律类)
宪法学
民事诉讼法学
国际法
刑事诉讼法学
中国法律思想史
人员素质测评理论与方法
工作分析与评价
薪酬管理
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三)
劳动与社会保障概论
劳动关系与争议处理
绩效考评技术
如果张老汉没有上述遗嘱,张燕要求继承遗产,张燕的诉讼地位是什么?为什么?
学习中心
历年真题
我的学习
我的错题
我的收藏
我的笔记
学习记录
试题要求:
如果张老汉没有上述遗嘱,张燕要求继承遗产,张燕的诉讼地位是什么?为什么?
试题来源:
2016年10月《民事诉讼法学》真题及答案解析
试题解析:
答案:
如果张老汉没有上述遗嘱,张燕要求同其兄长一起继承遗产,张燕的诉讼地位是共同原告,因为她与张水有共同的权利义务关系。
解析:书面解析,稍后推出
考点:诉讼主体,当事人,共同诉讼人
相似试题
简要回答导致法定代理权消灭的情形。
张山、张水、张燕、李海、张明、张红在诉讼中各处于什么样的诉讼地位?为什么?
如果张老汉没有上述遗嘱,而张燕不知其父已死,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在一起纠纷审理中,法官指定开庭日期的行为表明法官在行使( )。
张某(住所地在北京市朝阳区)和王莱(住所地在北京市海淀区),因对坐落于北京市石景山区某所有权发生争议,张某将王某诉至法院,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