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要求:
本案在诉讼程序上有何违法之处?简要说明理由。
试题解析:
答案:
本案在诉讼程序上存在以下几点违法之处:
(1)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对本案审理违法,本案被告人是聋哑人,依法不能适用简易程序。
(2)人民法院对被害人的民事请求不予受理违法。被害人王某就医疗费用等损失的赔偿提出的请求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依法应当受理并原则上一并作出判决。
(3)朱为被告人提供聋哑语翻译违法。本案被告人是聋哑人,人民法院依法应当为其提供翻译。
(4)法庭决定终止审理不当。本案事由不属于终止审理的事由,人民法院不能作出终止审理的决定。
解析:书面解析,稍后推出
考点:起诉,概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