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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要求:

试述亲权内容中的人身照护权。

试题解析:
答案:

  亲权以保护教养未成年子女为目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可分为人身照护权和财产照护权。其中人身照护权是指父母对子女人身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具体包括:

  ①保护和教育权。保护,是指预防和排除危害,以谋求子女身心的安全,保护为消极作用。教育,是指父母教导子女,以谋求子女的身心健全成长,教育为积极作用。

  ②姓氏决定权。子女的姓氏是身份的标志,从各国立法看,子女姓氏通用的原则有两个,一是婚生子女以父母的婚姻姓氏为姓氏,非婚生子女以生母的姓氏为姓氏;二是婚生子女的姓氏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由双方协商确定,协议不成时,由监护机关指定。

  ③住所指定权。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居所享有指定权,子女不得随意离开父母指定的居所,另住他处。

  ④交还子女请求权。亲权人对于不法扣留、拐卖未成年子女而使其脱离父母之人,有请求交还子女的权利。

  ⑤身份行为的代理权和同意权。根据各国民法规定,无行为能力人须由法定代理人代为意思表示;限制行为能力人为法律行为须经法定代理人同意。父母对末成年子女的身份行为代理权和同意权表现在:第一,身份行为的代理权,须以法律上有特别规定者为限;第二,对于未成年子女身份行为(订婚、结婚、协议离婚)的同意权,还包括协议终止收养关系的同意权;第三,身份事项的决定或同意权;第四,身份上的诉讼行为的代理权。

解析:书面解析,稍后推出
考点:亲子关系,亲子关系和亲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