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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将房屋出租给乙,约定若甲的儿子大学毕业时回本地工作,乙即交还承租房屋。这种民事行为属于附延缓条件的民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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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要求:
甲将房屋出租给乙,约定若甲的儿子大学毕业时回本地工作,乙即交还承租房屋。
这种民事行为属于附延缓条件的民事行为。
试题来源:
2016年10月《民法学》真题及答案解析
试题解析:
答案:
×。这种民事行为属于附解除条件的民事行为。
解析:书面解析,稍后推出
考点:自然人,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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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于丙,其后丙死亡。1年后乙确知甲仍然在世,遂向法院申请撤销对甲的死亡宣告。依我国法律,该死亡宣告撤销后,甲与乙原有的婚姻关系( )。
下列关于人格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
关于自然人姓名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
下列关于共同共有的表述正确的是( )。
下列对于民事权利能力的表述正确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