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要求:
根据业务(9)计算当期不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试题解析:
答案:
当期不可抵扣的进项税额=19.2×(30+100+1+800)÷(2000+30+400+100+1+800)=5.37(万元)。
解析:
购入其他购进项目兼用于一般项目和不得抵扣项目,且无法划分,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简易计税项目销售额+免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本题中,当期不可抵扣的进项税额=19.2×(30+100+1+800)÷(2000+30+400+100+1+800)=5.37(万元)。
考点:进项税额的确认和计算,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增值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