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要求:
计算业务(7)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试题解析:
答案:
业务(7)应缴纳增值税额=(1040-200)÷(1+5%)×5%=40(万元)。
解析:
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本题首先判断为一般纳税人,其次转让的不动产为非自建的仓库,可扣除取得时的价款,同时题干给出使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所以,应纳增值税=(1040-200)÷(1+5%)×5%=40(万元)。
考点: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下应纳税额的计算,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增值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