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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要求:

下列关于法的局限性的理解,正确的有(  )。

试题解析:
答案:ABCD
解析:

法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法只是许多社会调整方法中的一种。法是调整社会关系的重要方法,但不是唯一的方法。除法律之外,还有政策、纪律、规章、道德、民约、公约、宗教规范及其他社会规范,还有经济、行政、思想教育等手段。第二,法的作用范围不是无限的,也并非在任何问题上都是适当的。因为法律是以国家意志的形式出现的,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对思想、认识、信仰、情感等私人生活领域采用法律手段强行干预、限制、禁止,不仅不可能起到应有的效果,而且往往有害。第三,法对千姿百态、不断变化的社会生活的涵盖性和适应性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的局限。法律作为规范,其内容是抽象的、概括的、定型的,制定出来之后有一定的稳定性。法律不能频繁变动,更不能朝令夕改,否则就会失去其权威性和确定性。但是,它要处理的现实社会生活则是具体的、形形色色的、易变的。因而,不可能有天衣无缝、预先包容全部社会生活事实的法典。这就使得法律不可避免地出现规则真空,呈现出一定的不适应性和滞后性。第四,在实施法律所需的人力资源、精神条件和物质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法不可能充分发挥作用。法律作为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体系,必须由公务员、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专业人员来实施。即使有了制定精良的法律规范,而如果缺乏具有良好法律素质和职业道德的法律专业人员,这样的法律也难以起到预期的作用。法律的实施也需要相应的精神条件或文化氛围。所以ABCD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

考点:法的作用,法的作用与法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