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要求:
计算企业甲取得来源于企业乙投资收益的实际抵免限额。
试题解析:
答案:
可抵免境外税额=96+(1000-180-12)×50%×10%=136.4(万元),136.4>125,实际抵免额为125万元。
解析:
企业甲直接负担的预提所得税=808×50%×10%=40.4(万元),
企业乙所纳税额属于由企业甲负担的税额为96(万元),
则企业甲负担的境外直接和间接所得税税额=40.4+96=136.4(万元)。
由于136.4大于125,因此,实际抵免额为125万元。
考点:个人所得税境外所得的税额扣除,境外所得的税额扣除,个人所得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