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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要求:

试述宪法的特征。

试题解析:
答案: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宪法所规定的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国家性质、社会基本制度、权利分配与控制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与活动原则及国家标志,属于一个国家社会关系中具有根本性、全面性的基本范畴。

  (2)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

  宪法位于一国法律体系的顶端,具有最高的地位和最高的法律效力,其他法律位于其下,遵守宪法的规定,并不得与之相冲突。宪法内容的根本性决定其效力的最高性,而法律效力上的最高性又是宪法发挥其根本法功能的重要保障,最高法体现在:宪法是立法的依据,为普通法律提供了立法基础,任何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规定或宪法精神相抵触,违宪的规范性文件一律无效;宪法是所有组织和个人的最高行为准则。

  (3)宪法是公法。

  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决定,它是“母法”,是“法律的法律”,而从宪法的性质上看,它又是“公法”。宪法规定了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国家机构的组成及其权力与义务的划分、国家与公民的关系等。这些基本问题属于公法范畴。

  (4)宪法是对民主与人权的保障。

  我国宪法确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地位,规定了国家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并规定了选举制度。宪法在内容和形式两方面保障了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并以根本法的形式确保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

  宪法还是一部保护所有人权利、能够为所有人接受的基本文件,当普通法律强调多数人的利益和稳定的社会秩序时,宪法要确保每个人,特别是少数人特定群体在内的个体之权利,保证其正当权益不受社会强势力量和政府公权力的侵犯。

解析:书面解析,稍后推出
考点:宪法,宪法概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