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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要求:

计算业务(3)在不动产所在地应预缴的增值税和应预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试题解析:
答案:

业务(3)在不动产所在地应预缴的增值税=109÷(1+9%)×3%=3(万元)。

业务(3)在不动产所在地应预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3×7%=0.21(万元)。

解析:

  ①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按照3%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9%)×3%。业务(3)在不动产所在地应预缴的增值税=109÷(1+9%)×3%=3(万元)。

      ②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和出租不动产的,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时,以预缴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按预缴增值税所在地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就地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业务(3)在不动产所在地应预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3×7%=0.21(万元)。

考点: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下应纳税额的计算,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增值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