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要求:
分别计算业务(2)应代扣代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试题解析:
答案:
业务(2)应代扣代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56603.77×7%=3962.26(元)。
业务(2)应代扣代缴的教育费附加=56603.77×3%=1698.11(元)。
业务(2)应代扣代缴的地方教育附加=56603.77×2%=1132.08(元)。
解析:
由受托方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两税”的单位和个人,其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受托方所在地适用税率执行。该公司位于市区,计算代扣代缴的城建税适用7%的税率。
业务(2)应代扣代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56603.77×7%=3962.26(元);
业务(2)应代扣代缴的教育费附加=56603.77×3%=1698.11(元);
业务(2)应代扣代缴的地方教育附加=56603.77×2%=1132.08(元)。
考点:城市维护建设税法、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相关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法、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相关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和烟叶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