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要求:
计算当月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试题解析:
答案:
当月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32.99×98%+135=167.33(万元)。
解析:
①业务(1)中,进口的护肤品用于职工福利的部分,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业务(1) 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32.99×98%=32.33(万元)。
②业务(2)中,采购服装出口适用“免、退”税政策,相应的进项税额按照规定予以退还,不得再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③业务(4)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35万元。
④业务(5)租入仪器,题中未说明纳税人取得了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因此该业务的进项税额不予抵扣。
⑤当月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32.33+135=167.33(万元)。
考点:进项税额的确认和计算,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增值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