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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要求:

计算业务(5)应扣缴的企业所得税。

试题解析:
答案:

业务(5)应扣缴的企业所得税=208.62÷(1+13%)×10%=18.46(万元)。 

解析:

        对于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 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其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不含增值税的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扣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实际征收率。业务(5)应扣缴的企业所得税=208.62÷(1+13%)×10%=18.46(万元)。

考点: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企业所得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