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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要求:

计算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商标使用费、咨询费、设计费应代扣代缴的企业所得税。

试题解析:
答案:

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商标使用费、咨询费、设计费应代扣代缴的企业所得税=1000÷(1+6%)×10%=94.34(万元)

解析:

  甲企业属于非居民企业,在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因此只需对其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①根据所得来源地的规定,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来源地为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甲公司取得的商标使用费是由境内的乙公司支付的,所以属于境内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②劳务所得的来源地为劳务发生地,甲公司提供咨询劳务、设计劳务,但未派遣相关人员来境内,由此可判断是在境外提供的劳务,属于境外所得,无需在我国缴纳企业所得税。

  综上,乙公司仅就其支付的商标使用费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商标使用费、咨询费、设计费应代扣代缴的企业所得税=1000÷(1+6%)×10% =94.34(万元)

考点: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与税率,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与税率,企业所得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