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要求:
分別编制甲公司2016年5月10日在乙公司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时的会计分录和2016年5月20日收到现金股利时的会计分录。
试题解析:
答案:
2016年5月10日被投资方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时:
借:应收股利 180
贷:投资收益 180
2016年5月20日实际收到现金股利时:
借:银行存款 180
贷:应收股利 180
解析:
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投资方应当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分配现金股利或利润时,按照应享有的份额确认为当期损益(投资收益)。
本题中应确认的投资收益=300×60%=180(万元)。
考点: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成本法,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长期股权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