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要求:
计算业务招待费应调整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试题解析:
答案:
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1=100000×5‰=500(万元);
扣除限额2=600×60%=360(万元);
业务招待费应调增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600-360=240(万元)。
解析:
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业务招待费的两个扣除标准取较低者,为扣除标准。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1=100000×5‰ =500(万元);
扣除限额2=600×60%=360(万元);
业务招待费应调增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600-360=240(万元)。
考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原则和范围及不得扣除的项目、亏损弥补,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