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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要求:
分别指出事件4中施工单位和监理员做法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做法。
试题解析:
答案:暂无
解析:

施工单位不妥之处:“施工单位整改完成后电话通知项目监理机构进行检查”不妥。设备基础预埋件位置偏差过大属于未按审查通过的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的情况,应该下发工程暂停令,施工单位整改完成后,应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工程复工报审表。

监理单位不妥之处:(1)“即向施工单位签发了监理通知单要求整改”不妥。设备基础预埋件位置偏差过大属于未按审查通过的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的情况,应该下发工程暂停令;(2)“监理员检查确认”不妥。应该是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确认隐蔽工程验收;(3)“即同意施工单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不妥,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缺陷,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报送经设计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并应对质量缺陷的处理过程进行跟踪检查,同时应对处理结果进行验收。

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