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本科
法学概论
选择科目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英语二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计算机应用基础
中国行政史
西方政治制度
西方行政学说史
社会学概论
普通逻辑
领导科学
行政组织理论
行政法学
公务员制度
公共政策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中国文化概论
政治学概论
现代管理学
行政管理学
法学概论
心理学
财务管理学
企业管理概论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不包括( )。
学习中心
历年真题
我的学习
我的错题
我的收藏
我的笔记
学习记录
试题要求: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不包括( )。
试题来源:
2015年10月行政管理本科考试《法学概论》真题及答案解析
试题解析:
答案:D
解析:
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或称社会主义立法,是指社会主义国家机关, 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的活动,不包括翻译外国的法律。
考点:过时考点
相似试题
引渡
简述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
简述我国发展国民经济的基本方针。
试述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的辩证关系。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其实质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