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要求:
简述北洋政府立法活动的特点。
试题解析:
答案:
北洋政府立法活动的特点是:
(1)保留了清末法律改革的重要成果,其立法多以清末新订的法律为蓝本;
(2)引进西方法律原则,继续在清末法制改革未及之领域进行新的立法;
(3)制定颁行众多单行法规,其中大部分属于特别法;
(4)判例和解释例成为重要的法律渊源,以补充成文法的不足。
解析:
本题考查北洋政府立法活动的特点。
考点:北洋政府法律制度,清末、中华民国法律制度
简述北洋政府立法活动的特点。
北洋政府立法活动的特点是:
(1)保留了清末法律改革的重要成果,其立法多以清末新订的法律为蓝本;
(2)引进西方法律原则,继续在清末法制改革未及之领域进行新的立法;
(3)制定颁行众多单行法规,其中大部分属于特别法;
(4)判例和解释例成为重要的法律渊源,以补充成文法的不足。
本题考查北洋政府立法活动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