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专科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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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要求:
取回权
试题来源:
2015年10月行政管理专科考试《经济法概论(财经类)》真题及答案解析
试题解析:
答案:
所谓取回权,是指当破产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移交的财产时,对于不属于破产企业的那部分财产,其所有人有从破产管理人处取回的权利。
解析:书面解析,稍后推出
考点:专利法,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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