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要求:
计算甲公司20×3年基本每股收益。
试题解析:
答案:
甲公司20×3年的基本每股收益= 12 000/5 000 = 2.4(元/ 股)。
解析:
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考点: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每股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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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x12年初甲公司发行新股10 000股,2x12年9月30发行新股2 400股,11月30 日宣告发放股票股利,以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为基础每10股送2股。甲公司2x12年度 实现净利润8 700万元
- 甲公司20×3年实现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 500万元,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为3 000万股。甲公司20×3年有两项与普通股相关的合同:(1)4 月1日授予的规定持有者可于20×4年4月1
- 甲公司 2×15 年除发行在外普通股外,还发生以下可能影响发行在外普通股数量的交易或事项:(1)3 月 1 日, 授予高管人员以低于当期普通股平均市价在未来期间购入甲公司普通股的股票期权;(2)6 月
- 甲公司为上市公司,2×16年期初发行在外普通通股股数为8000万股。当年度,甲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00万元,发生的可能影响其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的事项有:(1)2×16年4月
- 甲公司20×6年度和20×7年度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 510万元和4 360万元,20×6年1月1日,甲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为2 000万股。20×6年7月1日,甲公司按照每股12元的市场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