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net
试题要求:

中华环保联合会于2005年成立,其是否符合诉讼的主体资格,为什么?

试题解析:
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污染环境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对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资格做了进一步细化。该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符合下列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二)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中华环保联合会符合上述条件。

解析:书面解析,稍后推出
考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