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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要求:

简述中华民国南京国民政府法律制度的主要特点。

试题解析:
答案:

(1)以孙中山的三民主义作为立法的根本原则。

(2)颁布了数量众多的特别法。特别法多于普通法,其效力也往往高于普通法。

(3)形成了以《六法全书》为标志的国家成文法律体系。六法体系的建立,标志着中国法律近代化在形式上达到了顶点。

(4)不成文法在法律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国民政府最高法院的判例、司法院的解释例、司法机关认可的习惯和法理都可作为行使司法审判权的依据。

    总体而言,南京国民政府延续清末以来的法律改革,进一步引入、吸收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律原则及制度体系,形成了以六法全书为代表的法律体系。

解析:

本题考查中华民国南京国民政府法律制度的主要特点。

考点:南京临时政府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