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要求:
根据以上资料,说明该汽车4S店上述业务税务处理的法律依据,并列出该厂本期应纳增值税额的计算式。
试题解析:
答案:
依据国家增值税立法规定,该修理店各项业务税务处理的法律依据如下:
(1)该店销售汽车及提供修理服务,实现收入(1300+55)万元(不含税),都适用17%税率,该项业务计算销项税。
销项税额=(1300+55)万元×17%
(2)购进各种零部件,依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金2.55万元符合规定,可以抵扣。
(3)工人工资属于员工为本单位提供的劳务,不征收增值税。
(4)上期未抵扣税款5万元,可以结转本期抵扣。
(5)该修理店应纳增值税的计算式为:
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上期未抵扣税款=(300+55)万元×17%-2.55万元-5万元
解析:书面解析,稍后推出
考点:增值税法,我国增值税法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