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要求:
简述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主要职权。
试题解析:
答案:
(1)制定法律方面的职权;
(2)财政、税收方面的职权;
(3)对行政长官提出弹劾案的职权;
(4)监督权;
(5)对《基本法》的修改提案权;
(6)立法会行使的其他职权。
解析:书面解析,稍后推出
考点:政府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与司法机关
简述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主要职权。
(1)制定法律方面的职权;
(2)财政、税收方面的职权;
(3)对行政长官提出弹劾案的职权;
(4)监督权;
(5)对《基本法》的修改提案权;
(6)立法会行使的其他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