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要求:
指出美丰公司在处理上述来料加工业务中存在的问题,并编制调整分录。(假设增值税税率为17%)
试题解析:
答案:
答案见解析。
解析:
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加工费收入应作为主营业务收入,而该公司将加工费收入计为“其他应付款”的贷方,未通过“主营业务收入”账户核算,必然需减当年的销售收入,偷漏销售税金,也必然虚减产品销售利润,偷漏所得税。该公司这样做的目的,除了偷漏税之外,也可能是为了隐瞒收入或将当年的收入转移到下年。
加工剩余材料也应视作加工费收入入账,该公司将剩余材料出售,作为加工工人奖金,不仅虚减收入,漏缴税金,而且直接构成了私分收入,因此该公司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违反国家规定,私分、转移或隐瞒收入,偷漏税金。
注册会计师应提请该公司调整销售收入,不交销售税金、所得税及应交的滞纳金和罚款。
调整分录为:
考点:销售与收款循环审计,销售与收款循环主要账户的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