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要求:
计算业务(2)应代扣代缴的预提所得税。
试题解析:
答案:
业务(2)应代扣代缴的预提所得税=1000000÷(1+6%)×10%=94339.62(元)。
解析: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业务(2)应代扣代缴的预提所得税=1000000÷(1+6%)×10%=94339.62(元)
考点: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企业所得税法
计算业务(2)应代扣代缴的预提所得税。
业务(2)应代扣代缴的预提所得税=1000000÷(1+6%)×10%=94339.62(元)。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业务(2)应代扣代缴的预提所得税=1000000÷(1+6%)×10%=94339.6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