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要求:
根据以上资料,说明该厂上述业务税务处理的法律依据,并列出该厂本期应纳增值税额的计算式。
试题解析:
答案:
依据增值税相关立法规定,该厂各项业务税务处理的法律依据为:
(1)购进大麦为进项税金,适用13%低税率,允许抵扣。
进项税额=250万×13%
(2)购进其他原料为进项税金,适用17%税率,允许抵扣。
进项税额=50万×17%
(3)向一般纳税人销售啤酒,计算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25万×17%
(4)赞助啤酒,视同销售行为,征收增值税。
销项税额=3200×17%
(5)应纳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25万×17%+3200×17%-[250万×13%+50万×17%]
(6)如果因本期销项税抵扣本期进项税和上期结转的进项税金后结果为负数,则该企业本期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其税金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解析:书面解析,稍后推出
考点:增值税法,我国增值税法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