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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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局可以撤销注册商标的情形之一是:商标注册人无正当理由连续停止使用达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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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要求:
商标局可以撤销注册商标的情形之一是:商标注册人无正当理由连续停止使用达到( )。
试题来源:
2015年10月会计本科考试《知识产权法》真题及答案解析
试题解析:
答案:D
解析:
《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注册人违反商标法的规定,连续3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商标局应当撤销其注册商标。答案为D。
考点:商标制度概述,商标权的取得、归属及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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