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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要求:

某幼儿园教师陈某在教育幼儿时,经常敲打、拖拽幼儿,造成幼儿身体多处瘀伤,陈侵犯幼儿的权利是(  )。

试题解析: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幼儿的权利。幼儿依法享有生存权、受保护权、发展权、参与权。生存权是首要的人权,是人的生命安全和生活保障的权利,是享有其他人权的基础。生存权包括生命权、生活保障权和人身权。其中,生命权也叫生命健康权,是人身权的最基本权利,主要包括幼儿的生命健康、人身安全等方面的内容。幼儿的生命健康权受到法律的保护。题干中,幼儿园教师村陈某经常敲打、拖拽幼儿,造成幼儿身体多处瘀伤,侵犯了幼儿的生命健康权。D项正确。

A项:幼儿的受教育权是指幼儿有接受一切形式的教育(正规和非正规的教育)的权利。每个幼儿有权享有足以促进其身体、心理、精神、道德与社会发展的生活水平。与题干不符,排除。

B项:幼儿的人格尊严权是指学校、教师应当尊重幼儿尊严,不得对幼儿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与题干不符,排除。

C项:幼儿的人身自由权是指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对幼儿进行搜查,不得对学生关禁闭。与题干不符,排除。

故正确答案为D。

考点:幼儿的法律权利